第(3/3)页 林彻打开袋子,倒出照片。 昏暗灯光下,画面模糊,核心清晰。 第一张:赵四海仓库内部。纸箱堆积如山,顶到天花板,完全遮住红色消防喷淋头。 第二张:安全出口。绿色指示灯被破损轮胎和杂物挡得严实,铁门挂着生锈大锁。 第三张:电线私拉乱接。如蜘蛛网般裸露,缠绕在易燃包装箱上,插座板焦黑。 这就是赵四海引以为傲的“饱和度”。 也是林彻等待已久的“核弹”。 打开电脑,新建文档。 不用情绪化词语,只列《消防法》条款,将照片按时间、地点、违规性质一一对应。 违反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: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。 证据附件:图1至图5。 打印机声响起。 A4纸吐出,墨水温热。 林彻拿起胶棒。动作极慢,极细致。 举报材料折叠整齐,塞进黄色牛皮纸信封。 信封厚实,封口涂抹胶水,散发淡淡酸味。 收件人一栏,黑色签字笔工整写下: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亲启。 这不是给办事员看的。 办事员可能被收买,可能因人情世故压下举报信。 但到了支队长这个级别,性质变了。 林彻深知官僚体系逻辑。 举报的艺术,不在于列举多少罪状,在于“责任捆绑”。 信末特意加了一句: “据内部消息,该仓库将于双十一期间囤积超核定负荷三倍易燃货物,若发生火灾,后果不堪设想,此信已同时抄送省安监局。” 虚晃一枪,并未抄送省局。 但这足够让看信的人头皮发麻。 如果不查封赵四海,一旦双十一真发生火灾,掉帽子的就是他们。 这是阳谋。 逼着执法者保乌纱帽,不得不挥刀杀人。 一共三个信封。 一份给消防支队。 一份给安监局。 一份给市长热线办。 叠整齐,拉开抽屉,放进去。落锁。 钥匙转动两圈,清脆的金属咬合声。 林彻起身,走到窗边。 远处,赵四海仓库依旧灯火通明。隐约能见货车进出,一片繁忙。 那里正堆积着数以万计的货物,是赵四海全部身家性命。 “让子弹再飞一会儿。” 声音极轻。 “等到你货最多、仓库最满的时候,再引爆。” 赵四海还在做着吞并微光物流的美梦。 他不知道,死神的绞索,已经套在了脖子上。 绳子的另一端,握在林彻手里。 第(3/3)页